辅导期转正申请如何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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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8-07-23 14:08:39
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申请
(主管税务机关名称):
我单位 ,于 年 月 日取得营业执照,法定代表人 ,实际到位注册资金 元,主要经营 。
年 月 日办理了税务登记证,登记注册类型 ,行业 ,注册地址在 ,
实际经营地址在 。
我单位自 年 月被认定为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,辅导期的应税销售额为 元,销项税额为 元,进项税额 元,应纳税额 元,已纳税额 元,税负率 % 。辅导期内有(无)固定经营场所,设有专职财务人员 名,账簿设置(不)齐全,能(否)准确核算进项、销项税额及应缴增值税、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,企业申报、缴纳税款正常(异常)。已(未)配置防盗门、防盗窗、保险柜等。
我单位已(未)纳入防伪税控系统,有(未有)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、骗、抗税行为、有(未有)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,有(未有)不按规定保管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、税控装置,造成严重后果行为。因业务需要,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。
以上申请情况及所附资料真实,特此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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